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支撑单位

在国产医疗器械创新方面,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基本形成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开发体系,且已进入以中端产品为主向高层次产品发展,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新阶段。国内医疗器械行业也正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面对市场高度同质化的竞争局面,医疗器械企业将不断创新,提高产品升级换代速度,积极探索研发如气腹机等的新产品。在政策方面,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实施后,加速了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上市速度。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2014年3月以来,每年进入优先审评的产品数量逐渐增多,截至目前,获批创新产品超过50个。另外,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对于中高层次国产医疗器械的需求正逐渐增加。各省(区、市)也相继推出支持国产医疗器械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16年、2017年,四川、浙江、湖北、广东、安徽、河北、福建、辽宁等省,先后明确鼓励使用国产医疗设备。

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在业界引发关注,大家争相转发学习。

实际上,自2014年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与之相配套的规章文件紧锣密鼓地陆续发布,体现了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的理念,彰显了医疗器械监管的改革与创新。

为完善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确保质量,国家相继建立了24个医疗器械相关技术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标准制修订工作。自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员以来,国际标准取标率已近百分之80,促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的国际化。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支撑单位。据《报告》分析,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有数十家,基本可以满足我国医疗器械检测和监督管理的需要。2015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这一系列措施的颁布和执行,使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日趋完善,加速与国际接轨。

医疗器械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兼并重组步伐,不断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

医疗器械制造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工业技术水平。国产医疗器械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国产大型高层次医疗器械如医用冷光源等的高调亮相,都令人为之振奋。

经过近5年年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结构具有哪些特点呢?近日,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从政策、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解析。

相对于药品而言,起步较晚的医疗器械行业多年来一直存在“多小散”、创新不足的局面。《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呈现整体分散、部分集中的竞争格局。

很多企业规模小,无法大规模产业化,使产品成本高、利润薄,并进一步导致同质化竞争。

据统计,2014年,美国40家大型医疗器械企业的产值占全球医疗器械产业产值的百分之20,而同期中国约有1.4万多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但产值占比仅为百分之13。

医疗器械产业具有多样化、创新快、跨界难的特点,而企业通过自身力量形成规模化产业困难较大,所以,并购是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快捷的方式之一。此外,很多医疗器械细分市场的容量较小,且壁垒极高,单靠内生性增长,企业无法完成快速成长。

据此,《报告》预测,医疗器械企业通过产业基金、上市融资、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兼并重组步伐,不断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将是未来几年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2013年到2015年的3年里,国内发生的医疗器械并购案例分别为45起、69起和80起;500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分别有2起、8起和15起。这充分说明医疗器械行业的并购在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在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共发生84起融资事件,累计金额近16亿美元。

《报告》指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尽管我国涌现出利昂医疗等一批代表性企业。

随着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全国目前已形成一些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和制造业发展带,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京津环渤海湾三大区域,且已成为本土三大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相适应

我国一直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实行审批制度,并明确实行甲类、乙类分级管理,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批,乙类设备配置则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原卫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编制配置规划。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管理则下放,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配置规划上报国家核准,并据此开展审批管理。

利昂医疗了解到,严格审批,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早已明确的管理趋势。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主要思路是,就像针对内窥镜摄像机之类的,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支持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促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将由非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许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由非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许可。彼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履行新设许可程序,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相关要求,在履行新设许可程序期间,暂停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机构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时,暂不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

国家明确提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相适应,新增配置要以临床实用型为主,严格控制机型。但近年来,不少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在乙类设备审批方面逐渐松了口。

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效应愈加显现,生产成本显著降低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据了解,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推动部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举措。

上海试点的成功经验很快在全国铺开。

此外,还要求简化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要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细化各类审查要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是优化窗口办理程序。负责医疗器械行政事项审批的部门,要结合行政区域实际,整合业务办理窗口,力争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并在门户网站、受理场所公示相关流程和时限要求;要积极探索网上业务办理模式,网上申请,网上审批,一次告知,一次办结。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步骤,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推进在线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行政审批系统,精简材料审核过程,鼓励使用在线核验证照等方式,节约审批成本。及时公开审批进度,方便申请人查询。

《通知》强调了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重要性。要创新监管举措和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依法依规、合理设置审批条件和标准。对于涉及不管是医用DR还是气腹机的医疗器械质量的审批事项务必严格把关,注意防止出现简化流程、提升服务后降低审批标准现象。要结合“三定”事权划分,明确“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风险和隐患的排查,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成效。要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督促从业者持续合法合规,守住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底线。

部门协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也不容忽视。药监局敦促各地要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的信用管理制度,将提交虚假材料、违背承诺或取得许可后严重违反许可要求的申请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在其申办其他审批事项时予以联合惩戒,并推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发挥社会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让违规失信者受到严惩。

药监局敦促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按照通知要求梳理改革事项,制定改革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细化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审批改革要求。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看来,这一系列的举措将使得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效应愈加显现,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利好企业的同时也将为患者带来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