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队伍要做实干的“樵夫”,扑下身子抓落实

当前,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在平稳有序推进,有着“医疗器械行业母法”之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再次面临大修,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化审评审批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呼之欲出。面对医疗器械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应当紧密结合医疗器械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改革新要求,掌握科学的监管方法,筑牢监管能力基础,通过真抓实干,严守医疗器械质量。

守住医疗器械质量,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须将增强干部“能为”的底气作为当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是要始终跟上监管的要求。利昂医疗表示作为行业的监管者,须以“慢不得、等不起、跟不上”的危机感与责任感提醒自己,思考什么样的监管事项该放一放,哪些应该提高风险等级进行严加管理,何为审慎包容性监管;同时,须认真学习,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满足公众的用械和对创新器械的持续需求。

二是要正视“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医疗器械监管形势任务日趋繁重,如果不主动适应改变、更新知识、丰富储备,就算有再大的决心、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弥补业务不精、能力不足、自信不够带来的“不会为”。只有通过加强知识、能力培训,促使监管人员提高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如“蜜蜂采蜜”般掌握医疗器械新知识、熟悉医疗器械发展新领域、开拓医疗器械监管新视野,才有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责的底气。

三是要倡导“实践”的风气。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沉下心、沉下身,做到多看、多查、多想,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精气神”和深入细致研究的工作劲头,在实践中弥补监管人员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高从各方面看待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先要以“五种思维”统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是以战略思维谋全局。站在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本辖区医疗器械监管现状,促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对高质量、创新型医疗器械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二是以创新思维强动力。正视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冲破程序化的固有思维,选择监管方式创新的突破口。三是以辩证思维解忧难。在监管的大框架下,紧紧抓住风险监管这个“牛鼻子”,在无菌、植入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上发力,守住核心风险点。四是以法治思维图善治。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用法执法为核心,养成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解决监管问题的职业习惯。五是以底线思维定边界。严守保障上市医疗器械的底线,时刻绷紧廉政弦,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公开透明。

其次,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监管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重视认证向重视检查转变,聚精会神地抓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着力排查风险。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实施风险监管等。

再次,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监管工作。针对新发展的国产气腹机等医疗设备,对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来说,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工作,既是新课题,也是新挑战,更是观念更新、思想革命、工具革新、技术进步的大问题,须迎难而上,通过创新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法、掌握监管新技术来适应监管新需求,避免因监管能力不足而致“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

市场监管责任重、难度大,特别是在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的领域,须更加严格监管。不光要依法依规实施常规监管,还要利用新技术等手段,实现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长久之道。

在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要主动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涉械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管理,履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责任;提高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做好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的衔接;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高压态势,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须严肃追责问责。

落实医疗器械监管责任,还须具备一支有党性、知法规、有技能的监管队伍,无论监管体制如何变,医疗器械监管性质不会变,只有延续并逐步强化医疗器械监管队伍建设,才是保障辖区医疗器械质量的根本所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好成绩、好名声是干出来的,真抓实干就是可贵的政德。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队伍要做实干的“樵夫”,扑下身子抓落实,用实干的脚步叩响维护公众用械的初心,用过硬的监管实绩彰显忠诚守护的公德,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的获得感。

对于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无论是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还是在生产过程中都非常欠缺

目前国内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除南京利昂医疗等厂家能达到国际水平外,多数企业的产品质量与欧美日产品仍有不小的差距。在企业生产质量体系建设方面,也存在类似情况,很多企业在注册前才想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存在事后补文件,没有做到把质量体系的要求贯彻在生产过程中。特别是对于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无论是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还是在生产过程中都非常欠缺。

部分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研发阶段缺少关于产品注册相关要求的考虑,过分依靠对终产品的注册/ 委托检测。当发现不能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如内窥镜摄像机的清晰度问题时,才开始对产品进行整改。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常缺少必要的验证,仅依靠注册/ 委托检测并不能做到持续提升产品质量。这种把问题留到检测环节的做法必然导致无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遇到整改的情况,经常只对样品整改而无法落实到生产质量体系中,甚至出现难以整改需要从设计研发环节重新开始的情况。

以前注册检测项目在业务中占重要定位,各检测机构为此花费大量时间及资金进行检测目录的扩项。随着注册检测收费的取消,新条例修订将取消注册检测,注册资料可以接受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的自检报告,检测机构的业务将受到显著影响。此外,检测环节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之前由于检测任务较重,检测人员更多时候是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由于忙于完成注册检测,往往忽视了对相关产品和技术更深一步的研究。

医疗质量没变,效果没变,患者经济负担减轻了,医改获得感明显提升了

不少患者发现,有的时候手术费用只有几百上千元,医疗耗材却要成千上万元,看病贵在耗材上。

医疗耗材贵,除了产品本身的原因外,还与采购渠道有关。

医用耗材种类繁多,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防粘连类、止血类、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医用DR之类的……收集并整理医疗机构期间临床使用过的六大类相关产品,找出每个品规的低价格,结合其他省级集中采购结果,形成每个品规的“谈判参考价”。

医疗机构作为医用耗材的采购主体,以“谈判参考价”为基准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终形成实际采购价格。有了参考价就有了准绳,这也意味着今后三地公立的医用耗材采购价原则上将不高于参考价,三地卫计委要动真格地挤掉耗材价格中的“水分”。

联合采购坚持网上集中采购,坚持“五统一、一集中”,即统一搭建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统一组建医用耗材评审专家库、统一遴选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统一规范医用耗材资质审核标准、统一形成医用耗材价格体系,集中组织评审工作,实现“一个平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

如果没有一定的用量,就没有和厂家议价的能力,没有采购优势。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表示医用耗材价格的下降,给广大患者带来了实惠。

下一步,在医疗耗材联合采购试行过程中,将本着成熟一个品种,丰富一个品种的原则,分期分批使更多医疗耗材纳入联合采购平台。

医疗质量没变,效果没变,患者经济负担减轻了,医改获得感明显提升了。

检测机构通过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科研合作

注册检测的取消虽然将对检测机构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对于检测机构而言,这是一个转变思路的契机。面对注册检测的取消,通常的想法是可以继续拓展委托检测业务,但是委托检测只是产品生产上市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检测机构要转变思路,应该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作为接下来的工作,要从技术上服务生产企业,而不是业务上服务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检测机构积累了大量的检测仪器、工装和懂得操作的人员储备。检测机构的人员通常具有产品检测经验,熟悉相关标准,接触过更多的产品,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并在标准化领域积累了相对完备的经验。在新条例修改背景下,检测机构应当与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验证、质控、故障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等多个环节开展合作。

很多生产企业对于医疗器械相关标准或指导原则不熟悉,也不能及时跟踪到新的医疗器械标准,可能导致产品研制完成后在注册/ 委托检测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指导原则的要求。因此,检测机构可以在诸如标准信息、标准培训方面服务企业,利用自身对标准跟踪及时以及对相关指导原则熟悉的优势及时将新信息传递给企业,并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培训,从而帮助企业在设计之初就能更好地理解、贯彻标准。

检测机构通过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科研合作,可以为行业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不仅可以助力检测机构业务的发展,帮助检测机构提升技术能力,使检测人员成为专家,还可以为企业节省资源与时间,与企业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特别是在验证环节,对于企业而言那些没有标准可参考的验证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何更好控制质量也非常重要。检测机构可以和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帮助企业开展产品验证工作,共同研究开发验证方法、工装、甚至是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使企业在产品研制及上市过程中获得技术支撑。

企业通过与检测机构技术合作,例如在产品的疲劳试验、可用性、可靠性、故障分析等方面,利昂医疗用自身经历表示这有利于企业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落实到产品的实际研发及生产中,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上市后的监测、分析和改进的纠正预防工作上,比如在国产DR方面检测机构也可以提供一定技术支持,通过帮助企业分析产品故障信息、不良事件等产品上市后数据,不断完善提升产品质量。

检测机构也可以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技术研究合作。一是检测技术的研究,检测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人员和设备条件结合技术审评机构的评价要求,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及时弥补技术空白;二是标准化技术的研究。因此,在弥补技术前沿相关的标准化方面的空白是技术审评与检测机构可合作之处;三是对其他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究,特别是在审评关注的产品的问题上开展基础研究,为技术审评提供科学的理论及数据支撑,做到更科学的审评。

检测机构通过不断拓展检测工作,既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让公众尽早用到质量更好的产品,同时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能更好地保障公众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