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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技术在医疗行业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随着5G技术和AI智能的深入研发,其在医药行业的应用也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5G时代的到来,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机器人的加速普及,中国互联网医疗会迎来一个春天。

机器人是医生通过接触计算机进行,随着5G技术的成熟与运用,医生可以通过远程控制计算机进行操作,也就是说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疗服务。

物联网技术在医疗行业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服务患者方面,可以采用LBS技术实现智能导诊,优化就诊流程,还可以借助可穿戴传感器和服务解决方案进行远程护理;保障设备质量方面,可以采用各类专用传感器,跟踪设备使用情况,借助预测性维护关键医疗设备存在的潜在问题,完善设备运维体系;环境监测方面,可以通过传感器对ICU室等特殊地点进行环境监测和预警。同时,基于医疗护理全流程的健康大数据,在保护前提下的数据标准细化、完善,以及数据网络的综合利用也显得尤为迫切。

要推动电子病历共享,促医学人工智能和医疗大数据发展。利昂医疗DR厂家的总工程师觉得要“完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除了提高电子病历互联互通,提升就诊效率外,更是为了给医学人工智能和医疗大数据的发展打下数据基础。此外,基于电子病历的人工智能应用,是针对国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基层医疗资源不足和服务同质性差等问题。

要充分发挥数字家庭医生在赋能和辅助家庭医生、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方面的潜能,鼓励全国医生参与数字家庭医生的算法训练,贡献智慧,进而借助数字家庭医生辅助基层医生,增加基层医疗资源供给。

高值耗材的市场越来越大,但也出现了许多相关问题

近年来,利昂医疗发现高值耗材的市场越来越大,但也出现了许多相关问题。

建立省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并实行二票制;允许医疗机构组团采购,在省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价格的基础上再次降价,其差价可全部或部分返还;对于进口人工关节、心脏支架等高值暴利耗材,实行国家谈判,降低虚高的价格。

“4+7”带量采购试点是医保局解决我国“医保缺口”问题的探索性措施之一,对于降低药价、部分不合理中间环节,节省国家有限的医保资金或有积极作用。但在“4+7”的实际效果尚未准确、评估之前,不宜轻率地扩展至高层次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是直接影响患者生命健康的高值耗材。

药“4+7”主要依托于“质量一致性评价”这一基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原则上质量相同、可相互替代。而我国高值耗材产业实力依然薄弱,目前尚无统一的编码体系和评分标准。目前没有任何科学的方法来区分高值耗材的不同质量层次或等级,若采用低价中标的惯常做法势必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且高值耗材通常更新迭代频率高,像是气腹机之类的,每当新一代产品上市时,医生需要通过长期学习培训和经验积累才能熟练并顺利开展,若贸然更换医生已娴熟使用的产品,会影响质量。

监管部门应主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法规培训

利昂医疗DR厂家的总工程师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基层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不断扩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覆盖面,已注册监测单位逐年增加。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产品的推广使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也逐渐增多。大批刚刚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的人员,迫切需要掌握如何发现和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如何规范填写报告表、如何提高报告质量等业务知识。在此形势下,监管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专项培训,就成为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人员“充电”的重要途径之一。
  
监管部门应主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法规培训,进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技术资格考试,对监测报告人员的素质把关。对于考试合格者,颁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资格证书;对于未通过者,要求其须进行一定学时的知识学习。与此同时,督促监测单位建立监测报告责任体系,健全机制。

监管部门应创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培训方式、培训渠道。建议选取辖区内二级甲等以上、大型药品经营企业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培训站”。培训站应设有固定的讲课场所,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相关书籍等,为监测报告人员提供参与培训和自学场所。

监管部门或监测单位可针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人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交流讨论,取长补短;充分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创造力,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提升素质水平。

监管部门可组织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生物医学、生物工程、机械电子、计算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等涉及医疗器械的专家学者,为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的人员定期授课、释疑解惑。专家学者可在课堂实践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已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监管部门应面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人员,对新《分类目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如何准确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等问题进行说明;要求监测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交的报告做进一步分析、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严格落实“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要求。
  
监管人员可以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的机会,面向监测单位宣传与普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讲解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系统操作方法,推进该项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强调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社会共治理念。

现代医学正在逐步对医疗器械领域的发展持续提出新的需求

当前,现代医学正在逐步对医疗器械领域的发展持续提出新的需求。

预计今后,国家在政策方面将扶持具备持续研发、探索创新能力的企业,从而带动影像诊断设备向着国产化、高层次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影像诊断设备技术还将趋向于人性化。医学影像的辐射剂量将越来越小,图像质量将更加清晰,高新技术将向常规技术转化。影像技术将摒弃机械的技术主义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朝着人性化的方向前进。

计算机辅助诊断的高新技术将日趋成熟,并在医学影像领域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创新势必成为影像技术发展的核心力量,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将带动影像诊断设备不断更新。

在创新驱动的市场环境下,未来中国医疗器械产业的竞争也将愈加激烈。

目前,中国影像诊断设备行业企业数量超过400家,行业内小型企业数量较多,分布较为分散,大部分企业不具备核心生产技术。相对于外资企业,国内企业整体竞争力较弱,大部分国内企业生产中低端产品,呈现低价竞争态势。不过,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南京利昂医疗部分企业在医用冷光源等诊断设备领域有所突破,已经实现国产化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未来,建议影像诊断设备企业在以下两方面多下功夫:

加强技术研发。影像诊断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研发周期较长。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就要加强研发,提升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寻求技术突破,以产品占据市场重要地位。

加强售后服务。由于外资企业主要针对高层次市场,用户,营销网络也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国内企业不妨加强售后服务体系,进军基层医疗机构,打造企业品牌。

我国内窥镜摄像机等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行业市场规模处于持续增长状态

自2014年以来,国家政策对医学影像设备的扶持力度远超以往,如引导医疗机构使用国产影像设备、改革监管和审批制度以鼓励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等。由政策推动的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国产化进程促使我国影像设备市场规模增长,国内企业在高层次市场有所突破,进口替代进程加速。但整体来看,中国影像诊断设备行业进口品牌仍占主导地位,国内影像诊断设备行业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表示影像诊断设备是现代医疗基础性的诊断设备,在大型综合、民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均存在需求。随着国家逐步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支持,并提高对诊断设备的扶持力度,我国内窥镜摄像机等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行业市场规模处于持续增长状态。

数据显示,2015~2017年,我国影像诊断设备市场规模从366亿元增长至499亿元,增长率保持在百分之16以上,处于较高水平。

从细分市场看,影像诊断设备主要包括X线类设备、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MR(核磁共振)设备、超声设备、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核医学设备等。2017年,影像诊断设备行业中X线类设备和CT设备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中X线类设备在影像诊断设备中占比为百分之33.6,CT设备占比为百分之22.1,MR设备占比为百分之15.6,超声设备占比为百分之16.5,DSA设备占比为5.7,核医学设备占比为百分之3.9。

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国内影像诊断设备企业在中低端领域供给能力较强,而中高层次领域市场则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我国影像诊断设备行业进口来源国主要为美国、德国、荷兰及日本,主要进口品牌包括GE、Philips、Siemens、岛津、锐珂、佳能等。2015年我国影像诊断设备进口额为44亿美元,2017年我国影像诊断设备进口额为58亿美元。在出口方面,2015年我国影像诊断设备出口额为36亿美元,2017年我国影像诊断设备出口额为52亿美元。

从我国地域市场份额分析,华东地区的影像诊断设备市场规模大,2017年市场规模占总规模的百分之33.2;华北地区和华南地区市场规模也相对较大,2017年市场规模占总规模分别为百分之23.4、百分之20.5。

自力更生补短板,多生产出气腹机等创新设备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起步较晚,大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但行业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近10年时间,增速达到百分之23,远高于全球百分之7至百分之8的增速。

我国很多市场绝大多数被国外公司占据,高层次医疗装备主要依赖进口,成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国内高层次医疗设备领域而言,核磁、CT、心脏起搏器、支架、大型生化分析仪等高附加值大型设备几乎被国外大公司垄断。

中国医疗器械产业要实现弯道超车,既要走民族产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之路,也要开拓视野、引入外力,借合作达共赢。

要自力更生补短板。突破封闭思维,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展开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前者发挥资金、硬件和市场运作优势,后者发挥人才和科研优势,协同合作,让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或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或外包科研任务,或促成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

要体现合作共赢促提升。“走出去”,通过资本运作进行海外并购,将行业技术纳入麾下,但压力在于并购后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全球业务布局,加速推进其国际化进程。“引进来”,引进全球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本土研发转化。如果企业能吸引这些技术人才加盟,集中力量攻克技术难题,会带动国内整体研发水平的快速上升。

基于现阶段国产品牌与国际品牌在技术上的巨大差距及产品更新迭代的频率,建议医疗器械产业不妨借鉴家电行业曾经走过的“合作生产-自主开发-品牌超越”之路。

像是南京利昂以国内企业的渠道优势、市场优势和政策优势换取国外企业的技术优势,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生产出气腹机医用冷光源等好的耐用设备。而国际合作生产模式也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可鼓励的。作为地方政府,要乐意为产业的提振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打造专公共服务平台,使企业集中优势资源于产品的研制生产,促产业快速提升,使百姓享受到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

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8大违法行为

CFDA决定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整治的对象包括8大违法行为。

那么对于这8大违法经营行为,利昂医疗DR厂家的总工程师就带大家来看看理应受到何种惩处呢?

对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来说,直接的两大处罚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前者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后者则是CFDA的部门规章。

不过,这俩都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在它们之外还有《刑法》。凡是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还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为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1、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法律责任:

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

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未办理备案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一款,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二款,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由原发证部门予以收缴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4、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

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5、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特别是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商经营无证产品的。

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

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特别是未对需要低温、冷藏医疗器械进行全链条冷链管理的。

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从事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我国医疗器械品牌的差距还表现在产业规模上和思路观念上

我国医疗器械品牌的差距还表现在产业规模上和思路观念上,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就需规范和清晰化。

我国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大面积仿制现象也引发了国内医疗器械企业的恶性拼杀,进一步造成了医疗器械业的发展缓慢。

民族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较快,估计未来几年,中国医疗设备产业每年增长百分之20。其中在中低端医疗器械方面的增长率更达百分之30。

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一小部分拳头产品,比如利昂医疗的气腹机产品。

须大力发展国产高层次医疗器械产品,抓紧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规划,加速产业优化升级。国内医疗器械品牌与世界医疗器械品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高层次医疗器械国产化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整体竞争力,也关系到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相反,如果国内企业只满足于中低端市场,路会越走越窄。

国产大型高层次医疗器械如医用冷光源等高调亮相

经过近5年年均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虽然起步较晚的医疗器械行业多年来一直存在“多小散”、创新不足的局面,很多企业规模小,无法大规模产业化,使产品成本高、利润薄,并进一步导致同质化竞争。

但国产医疗器械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国产大型高层次医疗器械如医用冷光源等的高调亮相,都令人为之振奋。

医疗器械产业具有多样化、创新快、跨界难的特点,而企业通过自身力量形成规模化产业困难较大,所以,并购是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快捷的方式之一。此外,很多医疗器械细分市场的容量较小,且壁垒极高,单靠内生性增长,企业无法完成快速成长。

医疗器械企业通过产业基金、上市融资、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兼并重组步伐,不断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将是未来几年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尽管我国涌现出利昂医疗等一批代表性企业。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五级结构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五级结构,依次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单位),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等。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表示随着医疗器械产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作为医疗器械科学监管的基础, 医疗器械标准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依据,是对医疗器械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技术文件,是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指导医疗器械设计、生产、使用和服务于监管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发展,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0 年组建成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器械标准的组织管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体系发生改变。

2014年6 月,国务院颁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以下简称《条例》),取消注册产品标准,明确产品技术要求的法律地位,改变了原有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组成的三级标准体系,医疗器械标准体系随之发生了变化。

配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2017 年4 月和12 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指导我国医疗器械标准科学化管理,内窥镜摄像机等一系列医疗设备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度,从而促标准实施,促医疗器械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