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样的意见是跟随了国家政策的步伐,其他省也相应实施了政策,这个意见进一步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促医用DR的普及应用,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涵盖改革临床试验管理、上市审评审批、提升已上市药品质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技术支撑、做好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加强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内容,共27条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实施扩大临床试验机构规模、提升临床试验研究能力、完善伦理委员会机制等举措,进一步改革临床试验管理;通过实施鼓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高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效率等举措,持续药械上市审评审批;通过实施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和注射剂再评价、支持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仿制生产等举措,不断提升已上市药品质量;通过实施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责任、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制度、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落实全过程检查责任等举措,进一步加强药械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实施提高技术审评能力、加强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等举措,不断强化技术支撑;通过实施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支持重大创新项目、支持生物医药园区建设等举措,持续做好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将其作为建设新福建、促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宣传解释等,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